產品中心PRODUCT CENTER
在發展中求生存,不斷完善,以良好信譽和科學的管理促進企業迅速發展涉水產品衛生批件辦理流程:①與產品有關的所有資料先要先在網上注冊提交,資料受理了以后,監督員會驗收廠房,驗廠的當天對申請產品封樣。注:與水接觸的部件供應商必須有衛生許可批件,如果沒有批件需要貴公司先做部件檢測,才能遞交資料審廠。②封完樣的產品可以直接送到檢驗機構做產品檢測。③檢驗合格了以后去監督所申報,申報下來就是批件申請生產國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承諾書、法人委托代理書(簽字);《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申請表》;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負責人、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復印件;生產企業衛生規范自身評估表(根據申報產品填報自身評估表);生產場所房屋所有權證明或租憑證明;生產廠區位置圖(應標明廠區附近的標志性建筑物);廠區總平面圖;生產車間(包括設備)、檢驗室、原料倉庫、成品倉庫平面圖;涉水批件中明確規定了水質標準和監測要求。南通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有效期
與飲用水接觸的主要材料的衛生安全證明為衛生許可批件復印件或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原件工藝流程及簡述:包括原材料驗收至成品入庫的生產全過程流程圖及簡要文字敘述。生產設備及檢驗設備清單:注明生產設備及檢驗設備的名稱、型號、數量、用途等信息標簽銘牌:1、產品商標logo2、產品銘牌(系列產品須按型號分別制作)產品說明書:包含公司及產品簡介、產品功能、型號、規格、主要成份:或部件、適用范圍、使用方法、執行標準、注意事項及技術參數、申報單位和實際生產企業聯系方式與地址。技術參數具體包括設備功率(制冷功率、制熱功率),產品規格、供水量。生產廠區位置圖及生產場地平面布局圖:1、廠區位置圖2、生產場地布局圖應包括各生產車間、原料倉庫、成品倉庫、檢驗室等。鹽城消毒產品企業生產衛生許可證認證檢測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的核發是對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確認。
涉水產品衛生許可申請與受理1、申請單位應當向實際生產企業或在華責任單位所在地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按照《省級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申報材料要求》提交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接收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時,應當向申請單位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進行核對,并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決定。3、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由申請人補正后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4、對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5、在衛生行政許可受理決定作出前,申請單位可書面向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終止申報申請并索回全部申請材料。接到終止申報申請后,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作出終止申報通知書,并退還申請單位的全部申請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省級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程序》《***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得決定》申報條件:申請辦理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許可批件的生產企業必須符合衛生部《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申報材料:(一)初次申報:1.浙江省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申請表;2.產品衛生安全和功能檢驗報告(申報之日為限一年內出具的);3.產品理化質量性能檢驗報告(申報之日為限一年內出具的);4.生產能力審核意見(申報之日為限一年內出具的)及生產能力審核資料;5.委托辦理授權委托書。(二)延續申請:1.許可延續申請表;2.衛生許可批件原件;3.近一年內申報產品衛生安全性檢驗報告;4.生產能力審核意見(申報之日為限一年內出具的)及生產能力審核資料;5.委托辦理授權委托書。(三)變更申請:1、變更申請表;2、衛生許可批件原件;3、變更資料;4、委托辦理授權委托書獲得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的產品具有殺滅病原體的功效,有助于預防疾病傳播。
涉水批件,不是某個協會也不是某個組織發放,而是由地方衛生健康部門統一管理,按有一套非常嚴格的審批程序頒發的,具有標準性和統一性。申請涉水批件需要產品檢驗,申報資料,生產現場審核,評審和審核,頒發衛生許可批件。申請單位應當向實際生產企業或在華責任單位所在地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按照《省級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申報材料要求》提交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份涉水批件為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臺州消毒器械生產衛生許可證
這份涉水批件為水利工程的規劃和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意見。南通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有效期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地市衛生計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取得批準文件后,方可生產和銷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無批準文件的前款產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生產或者銷售無衛生許可批準文件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組織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進,并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不超過30000元,或處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南通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有效期